台灣愛滋平權運動

發佈日期:2014/11/27

「我一心只想做個不被社會烙印的青年人,對身為同志及愛滋感染者雙重身分的我來說,活在台灣社會是相當辛苦的一件事,一件看似平凡的事情,我卻要努力去實踐它。」─韓森 (1986年感染)

 

1985-1990跑單幫

台灣初期的愛滋平權,以個人或幾位友人零星起義為主。首位自發行動的祁家威,獨自協助有需要的感染者,甚至以同志身份召開記者會,呼籲「圈內人」勇於接受檢驗。當時衛生署以道德及歧視的口吻告誡全民應警惕愛滋疫情。感染者們則戴著象徵汙名印記的頭套現身記者會;藝文界因愛滋掀起同志議題,如《儂儂》雜誌邀請作家白先勇與光泰以「推開那扇玻璃窗」為題舉辦座談。

 

愛滋平權事件

師大的田啟元於1987年成功嶺受訓時向軍方坦承感染愛滋,遭軍方退訓且校方企圖強迫退學,因各方輿論壓力,校方以函授方式讓其復學,但表示畢業後不得分發。事件曝光後,田啟元因個人直率不願被約束的強烈性格,在日常生活及戲劇編導的創作中,不時批判社會體制對愛滋的種種壓迫,代表作為1995年於中正紀念堂舉辦的國際愛滋紀念被單特展中所創作<波光粼粼>劇碼,強烈批判官方當時歧視愛滋的政策。

 

1991-1995互助集結

1992年幾位愛滋防治醫療人員和感染者,有感於國內急需民間防治團體投入愛滋服務工作,於是成立「誼光義工組織」(即中華民國誼光愛滋防治協會的前身)。

1993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工作小組在立法院舉辦「民間團體檢視台灣愛滋環境」公聽會,批判官方防治政策,並將其文宣上歧視與偏見訴諸國際人權組織,在國際愛滋會議裡散發傳單,讓全世界知道台灣政府歧視感染者。此反歧視的方式使政府知道,若歧視感染者將受國際譴責,亦迫使政府收斂對愛滋歧視的態度。

 

首座愛滋中途之家

為感念才華洋溢的學弟田啟元因愛滋去世,楊捷女士和一群熱血青年籌設台灣首座愛滋病患中途之家,但在營運後因經費短絀,由中華民國預防醫學會附設希望工作坊接手。當時的年輕感染者說:「萬一我們倒下來,會有另一批人接起棒來,在這場長期抗戰中,我們用『生命』來接力!」。此時期陸續有不少宗教人士以志願者的身份定期進入醫院探視愛滋感染者,如「勵馨基金會」內部工作人員成立關懷愛滋事工;而因使用未經篩檢的凝血製劑而感染愛滋,進而傳染給配偶的血友愛滋感染者李錦章等人相互集結,強力要求政府應補助受害者一切醫療費用,並提供心理輔導與相關衛生教育。

【愛滋平權事件】1994年8月澎湖發生一位十歲學童,因車禍手術輸血感染HIV,除了用血危機引發各界爭議外,也造成該學童班級其他同學因擔心被傳染而陸續轉學,當時關懷愛滋人士積極出面聲援澎湖學童的受教權,但最後整所小學還是只剩下那位學童獨自上課。1995年3月台大公衛所涂醒哲教授在官方委託的學術報告中醜化同性戀,其片面詮釋研究結果,把防治疾病的問題完全推諉到個別的弱勢群體身上,導致同性戀團體走上街頭進行抗議行動。

 

1996-2009邁向組織及法人化

1995年底,數位愛滋運動者、同志運動者、及社會人士自發的成立愛滋權益委員會,期待敦促政府、社會對愛滋權益的認識,爭取提升愛滋感染者自身權益,其於1997年正式成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同年,天主教仁愛修女會結束42年的育幼院服務轉型以附設露德之家專責服務愛滋社群,於2006年正式升格為「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基督教會的關懷愛滋事工則於1998年成立財團法人愛慈教育基金會,又於2008年更名為「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1999年以血友愛滋病患及其他疾病藥物受害者為主體的「扶木濟世協會」;預防醫學會於1995年下旬在南部成立希望工作坊南部辦公室,1999年則以「台灣愛之希望協會」獨立;同年「台灣生命社福協會」及中部「中華民國懷愛協會」相繼成立;2002年「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成立,其前身為1993 年由楊捷女士與其藝文界、對愛滋社群友好的醫師、社會大眾所共同設立首座的愛滋中途之家。2005年以預防為主要業務的「台灣紅絲帶基金會」成立,同年台灣晨曦會則針對藥癮愛滋感染者成立毒癮愛滋戒毒村,簡稱「愛輔村」。

【愛滋平權事件】1996年底,一群頭綁白色頭帶的感染者參加的世界愛滋病日的放水燈活動,控訴國家拒絕引入新的疾病治療藥物,導致一位朋友回天乏術,並強烈抗議當時衛生署張博雅署長要高風險族群額外負擔醫療支出的提議;1999年10月一位愛滋病人腦部長腫瘤,台大醫院腦神經外科醫師不願替病人開刀,轉到另一家醫院,執刀醫生願意,但醫療團隊其他成員不願意,最後經教會體系幫忙連絡到彰化基督教醫院才願意幫忙這位病患;2003年南部公立醫院陳姓醫生因感染愛滋遭院方停診,他起訴院長侵害其工作權,2006年遭最高法院判定敗訴。

 

組織團體相互聲援

2001年9月,中央成立跨部會愛滋防治委員會,目的在整合官方部會、學者及民間力量以建立全面監控網;2002年4月,性別人權協會與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聯合抗議,擔憂IC健保卡上路愛滋感染者的隱私恐將不保;2003年呂秀蓮副總統提出愛滋病「天譴說」,16 個團體連署發表抗議。

2004年元月警方於農曆春節前在台北市農安街查獲92位男同志參與性愛用藥派對,衛生署將其中28例列管愛滋感染者以蓄意傳染罪移送法辦,數月後檢方因罪證不足告訴取消。此事件後來由數所大專院校社團與同志諮詢熱線、性別人權協會組成「轟趴校園巡迴工作小組」,深入校園展開巡迴論壇,以省思該「轟趴」事件的汙名與公權力的濫用,呼籲正向對待性開放和青少年用藥文化;2005年7月關愛之家受社區排擠,引起35個團體聲援維護弱勢者的居住正義;2007年7月,由12個民間團體與衛生署共同制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在立院三讀通過,此為台灣愛滋人權的重要里程碑;2009年底,疾管局推動全民匿篩政策,數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抨擊官方重篩檢、輕衛教。

【愛滋平權事件】2005年中,關愛之家遭社區管委會以違反社區公約為由要求其遷離,經台北地方法院四度開庭判決令其必須遷離,由於擔心產生連鎖效應,使其他弱勢族群也遭社區居民排擠,2006年10月包括露德協會、愛慈基金會、樂生自救會、台灣國際勞動協會、日日春協會等35個民間團體,連署聲援要求司法正視弱勢者權益。隨後2007年7月經立委修改「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在第四條增列愛滋患者的安養、居住權益,同年8月經上訴高等法院,基於法律變更,改判關愛之家勝訴確定。

 

朝聯盟運作發展

2010年7月,在首屆愛滋與社會學術研討會上,面對愛滋多元複雜的困境,與會者當場呼籲各界應以聯盟集結方式加以因應;2010年12月,愛滋民間團體及移民/移工團體共同組成「台灣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倡議解除外籍愛滋感者入出境之限制,尊重移動權及人權保障;2011年元月,8 個民間團體組成「愛滋行動聯盟」,抗議疾管局欲強行推動的愛滋醫療費用改個人部分負擔政策,呼籲醫療公務預算應公開透明、回歸全民健保;2011年8月,國內驚爆愛滋器捐一案,監委及立委提議修法規定愛滋感染應於健保卡註記。對此,「愛滋行動聯盟」強烈反對,衛生署也表示弊多於利;同年11月,露德協會受政府委託辦理的彩虹天堂─中區同志健康文化中心遭在地的一中西門町商圈管理委員會以「本社區不歡迎同性戀俱樂部」為由搬離,引發首屆中台灣同志遊行極力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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