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小露舉辦了「多重弱勢愛滋感染者就業輔導案例討論研討會」,茲彙整重點摘要如下:
■帕斯堤就業權之探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張正學社工
一、助人者自我檢視
二、工作受侵權的樣態
(一)履歷/人事資料表
履歷/人事資料表上有「重大疾病」的表格,並在下面附註「若發現上述有虛構情事,願接受公司免職處分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絕無異議。」這句話其實並沒有法律依據,但這很容易使感染者感到害怕而不敢求職。
(二)一般體格檢查
一般體格檢查並不能檢驗愛滋,但仍有些公司要求檢驗愛滋,並要求繳回報告。這使感染者對於拒絕不合理要求會感到害怕與為難。
(三)被動告知或主動告知
由他人無意或有意透露給公司知道求職者的感染身分,會因此將感染者拒於門外。而感染者若主動告知,也可能會遭受歧視或差別對待,甚至要求其自動離職等。
(四)申請職災給付或醫療收據
醫院若將其感染者身分寫在收據或其他申請文件上,在申請職災給付時,易無意間曝光其感染者身分。需要提醒感染者在提供相關文件時須先仔細檢查後再送出。
三、感染者就業權的保障方式
(一)法律保障感染者就業權之處
(1)《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4 條
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相關權益保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
(2)《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23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第十五條之一或第十七條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及前項之情形,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3)《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以及67條
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違者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緩。
*隱私資料包括
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4)《衛署疾管愛字第0990012561號公文(99年7月20日)》
愛滋檢驗報告應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且只能單獨告知當事人,而檢驗結果應獨立製發報告,不得列入總體檢表或公司整體報告,亦不得通知雇主或其他人員。
(二)申訴流程
(三)其他自保方式
(1)面對履歷/人事資料表時
可以不提供自己與愛滋有關的資訊,因為「若發現上述有虛構情事,願接受公司免職處分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絕無異議。」這句話,並沒有法律依據,大可以放心。
(2)面對公司限制不得做「可能會流血的工作」時
可請醫師重新開診斷書,表示自己做可能會流血的工作並不會傳染愛滋給其他人,表達己意給公司知道。
(3)面對一般體檢或例行健康檢查要驗HIV時
要求醫院不能回報HIV檢查的部分給公司,並做成一式兩份,HIV檢查的部分只能寄給本人。
(4)面對公司假意關心其身體狀況,要求請長假時
若身體無恙,不要隨意請假,不然很可能會變成公司要求離職的藉口。
■求職服務之經驗分享―協助HIV感染者求職問題討論―王琡雯業務輔導員
一、引領感染者尋找自我及適合的工作路線圖
二、感染者求職狀況
感染者大多經濟壓力較大,因此急需要一份工作以得溫飽。然而許多感染者太過害怕及擔憂其身分曝光,時常在第一關填寫履歷/人事資料表時,就會害怕其身分曝光而放棄該份工作。而若感染者在職場上與同事相處不和,也很容易就自動離職,不願再繼續工作。
三、感染者求職時可獲得的協助與資源
由於感染者在職場上並未享有特殊的福利,因此在協助感染者時可看其有無共病,例如身障的感染者可獲得身障職務的機會。而若其被雇主解雇,則可以用離職證明書請領失業給付。
四、給感染者朋友的工作建議
若在就業輔導員的幫助下仍不知道什麼樣的工作才適合自己,就先找一份工作並請認真做滿一年以上,這樣子才有助於思考與感受這個工作到底適不適合自己,且做滿一年,未來找工作時,履歷表也較能讓雇主覺得自己是抗壓性強的好員工。
■帕斯堤就業資源整合―露德協會張真睿社工督導
一、感染者面臨的就業門檻包括
(一)學經歷
部份感染者的學經歷可能不高,造成就業困難。
(二)帳戶凍結
感染者由於其有卡債問題,造成帳戶凍結。
(三)更生身分
由於部份有更生人的身分,使雇主不願意雇用。
(四)健康情形
感染者的健康情況要好,才有體力尋找適合的工作。
(五)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生活需求需要被滿足,必須要有地方住及有辦法洗澡,才好打理自己去公司面試。
(六)求職花費
求職過程中,需要交通費、洗澡住宿的費用、買套體面的衣服的費用、健檢費等,因此求職花費需要去張羅。
二、感染者可利用的資源
(一)針對健康情形
可連結醫院個管師與醫院社工,安排短期安置休養。
(二)針對生活需求
住所可以轉介安置單位,如遊民收容中心、恩友之家、平安站等,也可透過社會局轉介,若真的一時之間難以找到住所的話,也可暫時至台大醫院的家屬休息區借用浴室和睡覺。
(三)就業花費
可向宗教團體申請補助,因為宗教團體的補助條件較寬鬆。
三、感染者的內在信念
感染者在其人際互動與溝通能力、工作或薪資期待有落差、勞動剝削、成癮復發、無法持續穩定等內在信念部分可能有所狀況。需要長期輔導協助其做更多的釐清與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