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多重弱勢愛滋感染者就業輔導案例討論」研討會實錄

發佈日期:2018/06/28

2016年4月小露舉辦了「多重弱勢愛滋感染者就業輔導案例討論研討會」,茲彙整重點摘要如下:

 

■帕斯堤就業權之探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張正學社工

 

一、助人者自我檢視

二、工作受侵權的樣態

 (一)履歷/人事資料表

 履歷/人事資料表上有「重大疾病」的表格,並在下面附註「若發現上述有虛構情事,願接受公司免職處分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絕無異議。」這句話其實並沒有法律依據,但這很容易使感染者感到害怕而不敢求職。

(二)一般體格檢查

 一般體格檢查並不能檢驗愛滋,但仍有些公司要求檢驗愛滋,並要求繳回報告。這使感染者對於拒絕不合理要求會感到害怕與為難。

(三)被動告知或主動告知

 由他人無意或有意透露給公司知道求職者的感染身分,會因此將感染者拒於門外。而感染者若主動告知,也可能會遭受歧視或差別對待,甚至要求其自動離職等。

(四)申請職災給付或醫療收據

 醫院若將其感染者身分寫在收據或其他申請文件上,在申請職災給付時,易無意間曝光其感染者身分。需要提醒感染者在提供相關文件時須先仔細檢查後再送出。

 

三、感染者就業權的保障方式

 (一)法律保障感染者就業權之處

 (1)《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4 條

 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相關權益保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

(2)《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23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第十五條之一或第十七條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及前項之情形,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3)《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以及67條

 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違者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緩。

*隱私資料包括

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4)《衛署疾管愛字第0990012561號公文(99年7月20日)》

 愛滋檢驗報告應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且只能單獨告知當事人,而檢驗結果應獨立製發報告,不得列入總體檢表或公司整體報告,亦不得通知雇主或其他人員。

(二)申訴流程

(三)其他自保方式 

(1)面對履歷/人事資料表時 

可以不提供自己與愛滋有關的資訊,因為「若發現上述有虛構情事,願接受公司免職處分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絕無異議。」這句話,並沒有法律依據,大可以放心。

(2)面對公司限制不得做「可能會流血的工作」時

 可請醫師重新開診斷書,表示自己做可能會流血的工作並不會傳染愛滋給其他人,表達己意給公司知道。

(3)面對一般體檢或例行健康檢查要驗HIV時

 要求醫院不能回報HIV檢查的部分給公司,並做成一式兩份,HIV檢查的部分只能寄給本人。

(4)面對公司假意關心其身體狀況,要求請長假時

 若身體無恙,不要隨意請假,不然很可能會變成公司要求離職的藉口。

 

■求職服務之經驗分享―協助HIV感染者求職問題討論―王琡雯業務輔導員

 一、引領感染者尋找自我及適合的工作路線圖

二、感染者求職狀況 

感染者大多經濟壓力較大,因此急需要一份工作以得溫飽。然而許多感染者太過害怕及擔憂其身分曝光,時常在第一關填寫履歷/人事資料表時,就會害怕其身分曝光而放棄該份工作。而若感染者在職場上與同事相處不和,也很容易就自動離職,不願再繼續工作。

三、感染者求職時可獲得的協助與資源 

由於感染者在職場上並未享有特殊的福利,因此在協助感染者時可看其有無共病,例如身障的感染者可獲得身障職務的機會。而若其被雇主解雇,則可以用離職證明書請領失業給付。

四、給感染者朋友的工作建議 

若在就業輔導員的幫助下仍不知道什麼樣的工作才適合自己,就先找一份工作並請認真做滿一年以上,這樣子才有助於思考與感受這個工作到底適不適合自己,且做滿一年,未來找工作時,履歷表也較能讓雇主覺得自己是抗壓性強的好員工。

 

■帕斯堤就業資源整合―露德協會張真睿社工督導

 一、感染者面臨的就業門檻包括

 (一)學經歷

 部份感染者的學經歷可能不高,造成就業困難。

(二)帳戶凍結

 感染者由於其有卡債問題,造成帳戶凍結。

(三)更生身分

 由於部份有更生人的身分,使雇主不願意雇用。

(四)健康情形

 感染者的健康情況要好,才有體力尋找適合的工作。

(五)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生活需求需要被滿足,必須要有地方住及有辦法洗澡,才好打理自己去公司面試。

(六)求職花費

 求職過程中,需要交通費、洗澡住宿的費用、買套體面的衣服的費用、健檢費等,因此求職花費需要去張羅。

 

二、感染者可利用的資源

 (一)針對健康情形

 可連結醫院個管師與醫院社工,安排短期安置休養。

 (二)針對生活需求

 住所可以轉介安置單位,如遊民收容中心、恩友之家、平安站等,也可透過社會局轉介,若真的一時之間難以找到住所的話,也可暫時至台大醫院的家屬休息區借用浴室和睡覺。

(三)就業花費

 可向宗教團體申請補助,因為宗教團體的補助條件較寬鬆。

 

三、感染者的內在信念

 感染者在其人際互動與溝通能力、工作或薪資期待有落差、勞動剝削、成癮復發、無法持續穩定等內在信念部分可能有所狀況。需要長期輔導協助其做更多的釐清與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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