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灣愛滋感染者受侵權經驗調查報告

發佈日期:2011/08/28

台灣愛滋條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暨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於2007年修法實施後,迄今將屆滿四年,但實務上感染者受侵權事件仍不斷發生。友團即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於2011年5月針對台灣感染者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網路調查,全台共有147位愛滋網友參加。

 

調查結果顯示,在感染者受侵權經驗:43%的受訪者表示曾基本權益曾受到侵害;受害比例最高之類別為:

  • 就醫權益受損佔44%

  • 工作權益受損佔42%

  • 隱私遭洩漏佔41%

 

六成左右的受侵權者(88位)表示曾主動和人討論、或提及自己權益受侵害的經驗。

選擇求助的對象以民間愛滋機構占61%最高,其次是朋友(56%),再來是醫院個管師(33%)。

未尋求協助者,78%的受訪者表示「認為說了也沒有用,得不到實質幫助」,顯見台灣感染者對自我權益受侵時仍有不少人選擇噤聲或放棄。

 

此調查顯示:台灣愛滋感染者基本權益保障的體制、資訊與教育,仍有極大的進步空間。

 

以上資料摘錄自友團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11年第九期「權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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